首页 / 国家国际发展合作署行政处罚实施办法 / 第二条独立法条国家国际发展合作署行政处罚实施办法第二条第二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依据法律、行政法规或者部门规章规定,应当由国际发展合作署给予行政处罚的,适用本办法。制定机关国家国际发展合作署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