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国际发展合作署行政处罚实施办法第十七条
第十七条
行政处罚委员会对下列案件内容进行审理: (一)违法事实是否清楚; (二)证据是否确凿; (三)是否符合法定程序; (四)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的理由是否成立; (五)应当适用的法律规定; (六)处罚种类和幅度。
- 制定机关
- 国家国际发展合作署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行政处罚委员会对下列案件内容进行审理: (一)违法事实是否清楚; (二)证据是否确凿; (三)是否符合法定程序; (四)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的理由是否成立; (五)应当适用的法律规定; (六)处罚种类和幅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