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规定第九条

第二章 申请与受理

第九条

法律援助机构组织法律援助人员,依照有关规定和服务规范要求提供法律咨询、代拟法律文书、值班律师法律帮助。法律援助人员在提供法律咨询、代拟法律文书、值班律师法律帮助过程中,对可能符合代理或者刑事辩护法律援助条件的,应当告知其可以依法提出申请。

制定机关
司法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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