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规定第三十三条

第五章 承 办

第三十三条

对处于侦查、审查起诉阶段的刑事辩护法律援助案件,承办律师应当积极履行辩护职责,在办案期限内依法完成会见、阅卷,并根据案情提出辩护意见。

制定机关
司法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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