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规定 / 第二十一条独立法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三章 审 查第二十一条法律援助机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先行提供法律援助的,受援人应当在法律援助机构要求的时限内,补办有关手续,补充有关材料。制定机关司法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