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规定第二十一条

第三章 审 查

第二十一条

法律援助机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先行提供法律援助的,受援人应当在法律援助机构要求的时限内,补办有关手续,补充有关材料。

制定机关
司法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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