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规定第二十条

第三章 审 查

第二十条

给予法律援助决定书或者不予法律援助决定书应当发送申请人;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情形的,法律援助机构还应当同时函告有关办案机关、监管场所。

制定机关
司法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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