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化部涉外文化艺术表演及展览管理规定 / 第八条独立法条文化部涉外文化艺术表演及展览管理规定第八条第一章 总 则第八条经批准的第七条第(四)、(五)和(七)项的项目,均须报文化部备案。制定机关文化和旅游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