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化部涉外文化艺术表演及展览管理规定 / 第五条独立法条文化部涉外文化艺术表演及展览管理规定第五条第一章 总 则第五条涉外文化艺术表演及展览活动,必须服从国家外交工作的大局,服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大局。制定机关文化和旅游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