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文化部涉外文化艺术表演及展览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

第五章 活动的管理

第三十六条

派出文化艺术表演及展览团组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出国艺术表演及展览团组,应以专业人员为主; (二)在外期间必须加强内部管理,严格组织纪律; (三)在外开展活动,须接受我驻有关国家使(领)馆的领导; (四)禁止利用出国从事文化艺术表演及展览交流之机,进行旅游或变相旅游;经营未经批准的商业活动;从事有损国格、人格活动等行为。

制定机关
文化和旅游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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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涉外文化艺术表演及展览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