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机构考核管理办法第四十条
第七章 附 则
第四十条
本办法自2019年10月1日起施行。原农业部2008年1月2日发布,2013年12月31日修订的《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机构考核管理办法》和《农业部关于印发〈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机构考核准则〉等文件的通知》(农农发〔2008〕16号)同时废止。
- 制定机关
- 农业农村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七章 附 则
本办法自2019年10月1日起施行。原农业部2008年1月2日发布,2013年12月31日修订的《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机构考核管理办法》和《农业部关于印发〈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机构考核准则〉等文件的通知》(农农发〔2008〕16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