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机构考核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八条
种子检验机构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骗取合格证书的,由考核机关撤销其合格证书。 种子检验机构伪造测试、试验、检验数据或者出具虚假证明,情节严重的,由考核机关取消其种子检验机构合格证书。
- 制定机关
- 农业农村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种子检验机构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骗取合格证书的,由考核机关撤销其合格证书。 种子检验机构伪造测试、试验、检验数据或者出具虚假证明,情节严重的,由考核机关取消其种子检验机构合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