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机构考核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三条

种子检验机构从事本办法第三条第一项、第二项检验服务,应当在其出具的检验报告上标注CASL标志。

制定机关
农业农村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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