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机构考核管理办法 / 第三十三条独立法条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机构考核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第六章 监督管理第三十三条种子检验机构从事本办法第三条第一项、第二项检验服务,应当在其出具的检验报告上标注CASL标志。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