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机构考核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

第四章 审查与决定

第二十八条

合格证书有效期为6年。合格证书应当载明机构名称、证书编号、检验范围、有效期限、考核机关。 证书编号格式为“X中种检字XXXX第XXX号”,其中“X”为省、自治区、直辖市简称,“XXXX”为年号,“XXX”为证书序号。 检验范围应当包括检验项目、检验内容、适用范围等内容。

制定机关
农业农村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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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机构考核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