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 / 第三十九条独立法条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第三十九条第五章 执法监督第三十九条对于重大违法案件,上级校外培训主管部门可以挂牌督办,提出办理要求,督促下级部门限期办理。制定机关教育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