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第三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实施校外培训行政处罚,应当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宽严相济,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处罚适当。

制定机关
教育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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