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关于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尼加拉瓜共和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项下进出口货物原产地管理办法》的公告第三十二条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附件:1.产品特定原产地规则.doc
2.原产地证书格式.doc
3.进口货物原产资格申明.doc
公告正文下载:
海关总署关于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尼加拉瓜共和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项下进出口货物原产地管理办法》的公告.doc
海关总署关于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尼加拉瓜共和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项下进出口货物原产地管理办法》的公告.pdf
- 制定机关
- 海关总署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