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五十五条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五条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及本细则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由各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或者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控化学品管理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公示。

制定机关
工业和信息化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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