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九条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九条
监控化学品生产特别许可证、经营许可证、使用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办理延期手续仍继续生产、经营、使用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处罚。
- 制定机关
- 工业和信息化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监控化学品生产特别许可证、经营许可证、使用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办理延期手续仍继续生产、经营、使用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