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八条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八条

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生产特别许可证、经营许可证、使用许可证的,由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并处三万元以下罚款。

制定机关
工业和信息化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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