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 第四条独立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各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或者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控化学品管理部门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工作所需经费,依法列入同级政府预算。制定机关工业和信息化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