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各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或者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控化学品管理部门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工作所需经费,依法列入同级政府预算。

制定机关
工业和信息化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