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一条
第二章 建设和生产管理
第十一条
申请监控化学品生产特别许可的,应当填写《监控化学品生产特别许可申请表》并附上申请表中要求提供的相关材料,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 制定机关
- 工业和信息化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二章 建设和生产管理
申请监控化学品生产特别许可的,应当填写《监控化学品生产特别许可申请表》并附上申请表中要求提供的相关材料,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