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水下活动通航安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2号) / 第八条独立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水下活动通航安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2号)第八条第八条从事水上水下活动需要设置安全作业区的,由海事管理机构予以公告。无关船舶、设施不得进入安全作业区。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