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水下活动通航安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2号)第八条

第八条

从事水上水下活动需要设置安全作业区的,由海事管理机构予以公告。

无关船舶、设施不得进入安全作业区。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水下活动通航安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2号)第八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