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自然资源行政复议规定第二十三条

第二十三条

行政复议案件以书面审理为主。必要时,行政复议机构可以采取实地调查、审查会、听证会、专家论证等方式审理行政复议案件。

重大、复杂、疑难的行政复议案件,行政复议机构应当提请行政复议委员会审议。

制定机关
自然资源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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