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进出口玩具检验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所称质量安全重点项目是指海关在对输入国家或者地区技术法规和标准、企业产品质量安全历史数据和产品通报召回等信息进行风险评估的基础上,确定的产品质量安全高风险检验项目。 本办法所称产品抽批检验是指海关根据出口产品生产企业分类管理类别,对报检的出口产品按照规定的比例实施现场检验和抽样送实验室检测。
- 制定机关
- 海关总署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六章 附则
本办法所称质量安全重点项目是指海关在对输入国家或者地区技术法规和标准、企业产品质量安全历史数据和产品通报召回等信息进行风险评估的基础上,确定的产品质量安全高风险检验项目。 本办法所称产品抽批检验是指海关根据出口产品生产企业分类管理类别,对报检的出口产品按照规定的比例实施现场检验和抽样送实验室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