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进出口玩具检验监督管理办法 / 第三十条独立法条进出口玩具检验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条海关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故意刁难当事人的,徇私舞弊,伪造检验检疫结果的,或者玩忽职守,延误出证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没收违法所得;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制定机关海关总署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