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进出口玩具检验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第三章 出口玩具的检验

第十一条

出口玩具报检时,报检人应当如实填写出境货物报检单,除按照《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规定》提供相关材料外,还需提供产品质量安全符合性声明。 出口玩具首次报检时,还应当提供玩具实验室出具的检测报告以及海关总署规定的其他材料等。

制定机关
海关总署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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