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银行业金融机构国别风险管理办法》的通知 / 第九条独立法条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银行业金融机构国别风险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九条第一章 总 则第九条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国别风险管理实施监督检查,及时获得银行业金融机构国别风险信息,评价银行业金融机构国别风险管理的有效性。制定机关金融监管总局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