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银行业金融机构国别风险管理办法》的通知 / 第四十一条独立法条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银行业金融机构国别风险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四十一条第五章 附 则第四十一条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外国银行分行等参照本办法执行。制定机关金融监管总局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