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关于印发《国家体育总局“优秀体育人才培养”和“体育干部教育培训”专项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八条

第三章 专项经费的使用和管理

第八条

按照总局财政预算管理的要求,人事司指导各部门(单位),根据人才培养及培训项目任务需要,按年度进行项目申报,并提出经费申请。专项经费资助项目申报部门(单位)要加强项目必要性、可行性论证,加强项目规划,确保申报项目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制定机关
体育总局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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