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关于印发《国家体育总局“优秀体育人才培养”和“体育干部教育培训”专项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 第六条独立法条关于印发《国家体育总局“优秀体育人才培养”和“体育干部教育培训”专项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六条第二章 专项经费支出范围第六条对体育领军人才、知名专家等体育行业高层次人才及重大体育科技服务、体育行业紧缺技术、关键技术的研究开发项目,总局可予以择优资助。制定机关体育总局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