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关于印发《国家体育总局“优秀体育人才培养”和“体育干部教育培训”专项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四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项目的目标和任务,科学合理地申报和安排预算,杜绝随意性。专项经费纳入各单位预算统一管理,单独核算,确保专款专用。

制定机关
体育总局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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