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关于印发《国家体育总局“优秀体育人才培养”和“体育干部教育培训”专项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三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专项经费按照定位高端、突出重点、保证必须、统筹各方的原则进行管理和使用,集中用于支持高层次体育人才队伍建设和重点培训项目,促进高层次人才及其团队在体育科技研究开发和体育事业改革发展中作出贡献。

制定机关
体育总局
时效状态
待核验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