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关于印发《国家体育总局“优秀体育人才培养”和“体育干部教育培训”专项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十八条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2010年5月5日总局印发的《关于“优秀体育人才培养”和“体育干部教育培训”专项经费使用及管理的通知》(体人字〔2010〕226号)同时废止。
- 制定机关
- 体育总局
- 时效状态
- 待核验
独立法条
第五章 附则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2010年5月5日总局印发的《关于“优秀体育人才培养”和“体育干部教育培训”专项经费使用及管理的通知》(体人字〔2010〕226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