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关于印发《国家体育总局“优秀体育人才培养”和“体育干部教育培训”专项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十六条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总局人事司负责解释。

制定机关
体育总局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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