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关于印发《国家体育总局“优秀体育人才培养”和“体育干部教育培训”专项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十五条

第四章 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

第十五条

总局根据整体工作部署,组织对重点项目进行绩效评价和监督检查,将绩效评价作为下一年度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

制定机关
体育总局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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