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民政部关于印发《全国性社会组织评估管理规定》的通知 / 第五条独立法条民政部关于印发《全国性社会组织评估管理规定》的通知第五条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全国性社会组织评估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不得向评估对象收取评估费用。制定机关民政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