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民政部关于印发《全国性社会组织评估管理规定》的通知 / 第三十四条独立法条民政部关于印发《全国性社会组织评估管理规定》的通知第三十四条第六章 附则第三十四条全国性社会组织评估标准以及评估等级证书牌匾式样由民政部制定。制定机关民政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