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民政部关于印发《全国性社会组织评估管理规定》的通知第二十二条

第三章 评估工作程序

第二十二条

公示结束后,评估委员会应当向民政部报送社会组织评估等级及相关公示情况。民政部确认评估等级后,发布公告,并向获得3A以上评估等级的全国性社会组织颁发证书和牌匾。

制定机关
民政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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