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民政部关于印发《全国性社会组织评估管理规定》的通知第二十条

第三章 评估工作程序

第二十条

评估办公室根据核实情况拟定复核意见,提交评估委员会审定后,在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复核的社会组织。

制定机关
民政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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