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民政部关于印发《全国性社会组织评估管理规定》的通知第十一条

第三章 评估工作程序

第十一条

开展社会组织评估工作之前,民政部应当发布评估通知或者公告。

申请参加评估的全国性社会组织应当按照评估工作有关规定和要求,向评估办公室提交评估申请。

制定机关
民政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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