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民政部关于印发《全国性社会组织评估管理规定》的通知第十条
第二章 评估对象和内容
第十条
全国性社会组织评估应当反映社会组织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参与经济建设、社会事业、基层治理,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行业等方面的情况。评估内容主要包括基础条件、内部治理、工作绩效、社会评价等。
- 制定机关
- 民政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二章 评估对象和内容
全国性社会组织评估应当反映社会组织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参与经济建设、社会事业、基层治理,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行业等方面的情况。评估内容主要包括基础条件、内部治理、工作绩效、社会评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