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民政部关于印发《全国性社会组织评估管理规定》的通知第十条

第二章 评估对象和内容

第十条

全国性社会组织评估应当反映社会组织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参与经济建设、社会事业、基层治理,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行业等方面的情况。评估内容主要包括基础条件、内部治理、工作绩效、社会评价等。

制定机关
民政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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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关于印发《全国性社会组织评估管理规定》的通知第十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