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进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第十七条

进口登记证有效期内,进口饲料、饲料添加剂的生产场所迁址,或者产品质量标准、生产工艺、适用范围等发生变化的,应当重新申请登记。

制定机关
农业农村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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