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印刷品及音像制品监管办法第七条

第七条

个人自用进境印刷品及音像制品在下列规定数量以内的,海关予以免税验放: (一)单行本发行的图书、报纸、期刊类出版物,每人每次10册(份)以下; (二)单碟(盘)发行的音像制品,每人每次20盘以下; (三)成套发行的图书类出版物,每人每次3套以下; (四)成套发行的音像制品,每人每次3套以下。

制定机关
海关总署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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