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印刷品及音像制品监管办法第五条

第五条

载有下列内容之一的印刷品及音像制品,禁止出境: (一)本办法第四条所列内容; (二)涉及国家秘密的; (三)国家主管部门认定禁止出境的。

制定机关
海关总署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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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印刷品及音像制品监管办法第五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