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印刷品及音像制品监管办法第三条

第三条

进出境印刷品及音像制品的收发货人、所有人及其代理人,应当依法如实向海关申报,并且接受海关监管。

制定机关
海关总署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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