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印刷品及音像制品监管办法 / 第三条独立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印刷品及音像制品监管办法第三条第三条进出境印刷品及音像制品的收发货人、所有人及其代理人,应当依法如实向海关申报,并且接受海关监管。制定机关海关总署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