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印刷品及音像制品监管办法第二十七条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1991年6月11日海关总署令第21号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个人携带和邮寄印刷品及音像制品进出境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制定机关
海关总署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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