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印刷品及音像制品监管办法 / 第十七条独立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印刷品及音像制品监管办法第十七条第十七条出口印刷品及音像制品,相关单位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海关办理出口手续。制定机关海关总署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