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印刷品及音像制品监管办法 / 第十二条独立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印刷品及音像制品监管办法第十二条第十二条除国家另有规定外,进口报纸、期刊、图书类印刷品,经营单位应当凭国家新闻出版主管部门的进口批准文件、目录清单、有关报关单证以及其他需要提供的文件向海关办理进口手续。制定机关海关总署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