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铁路旅客运输规程第三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铁路运输企业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规程制定旅客运输相关办法,包括购票、退票、改签,旅客乘车、随身携带物品和托运行李相关规定等事项,并在实施前向社会公布。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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