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铁路旅客运输规程第十七条

第四章 乘 车

第十七条

铁路运输企业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铁路安全管理条例》《铁路旅客运输安全检查管理办法》等规定,对旅客及其随身携带物品进行安全检查。旅客随身携带物品应当遵守国家禁止或者限制运输的相关规定。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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